履约保函有哪些需要主要的小细节?

  履约保函是什么呢?其实都我们行业人来说,这个概念都已经是耳熟能详了。我们相信特别是对于工程师来说,我们在承接一些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都肯定有接触过。但是如果真的要让大家具体阐述履约担保是什么?我相信我们中大多数还是很难阐述完全清楚的.

 

  履约保函,表面上看是应劳务提供方或工程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专业性的工程担保公司向工程或项目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在浅浅的表象下,却隐藏着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与内涵,实质上履约保函是指担保人(银行或专业性的工程担保公司)保证承包人完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或项目约定的义务,当承包人违约时,由担保人代为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代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凭证。

 

  履约保函的金额一般为建设工程合同金额的5%~20%,是第三方给予业主方的一种保证承诺,而这个第三方是一般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它对担保人需要具备优越的信用度的要求尤为挑剔。

 

  履约保函的设置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业主单位的利益,为了防止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完全履行已签订的承包合同,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或施工完成后一定期限内真的发生了上述风险,业主单位可以向银行或担保公司申请赔付这笔款项。当然了,权利和义务在市场经济环境里,一般都是对等的,业主单位有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权利,承包人也有要求业主单位提供支付担保的权利,业主单位的支付担保广义上来讲也是一种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都会有个保函效力终止的时间点,因为它承保的工程或项目总有完结的时候,一般履约保函的有效期为工程竣工后,由于工程项目大多会有24个月的质量缺陷保修期,考虑到缺陷保修期内的风险责任较重,业主单位有时候也会要求将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延长至缺陷保修期结束后。实践中,需要之“后”多久,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以及承包人愿意承担多久的履约担保费用而定,一般只要比实际竣工时间和缺陷保修期结束的时间再多一个月左右比较合适。

 

  履约保函是对整个工程的担保,绝大多数情况下均是总承包人向业主单位提交即可,但是在承揽重大工程项目中,也有一些比较专业的施工分项。在总承包人承包后,总承包人再物色具有更多同类施工经验和更专业的分包人、另行将可以分包的分项目单独分包给其他的专业施工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二包”。也就是说,总承包施工合同的“身后”可能会包含几个可以单独施工项目的分包合同,如果总承包人认为实际承揽分包合同的施工人也需要承担其分包项目的完全履约责任,也会要求这个分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供履约保函。这时候需要尤其注意的是:分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要与总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保持一致的有效期。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